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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各类安全资格证书换证工作的通知
各镇安监办(站),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实施细则》(粤安监[2006]58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规定,将于近期开展危险化学品各类安全资格证书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对象
    持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成品油批发单位、加油站、剧毒化学品经营单位除外)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等各类安全资格证书到期或即将到期的人员。
    根据《实施细则》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各类安全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凡持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5年12月前颁发的《广东省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的人员,都要参加本次换证证培训,换领新的安全资格证书。
    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成品油批发单位、加油站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省安全监管局组织的继续再教育培训,换领省安全监管局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
    二、换证办法
    符合换证条件的人员参加我局组织的继续再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由市安全监管局颁发统一的安全资格证书。今后,凡安全资格证书到期的,均按以上程序进行换证。
    三、报名办法
    请符合条件的相关持证人员尽快电话报名确认,以便安排进行继续再教育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报名电话:5522067,咨询电话:5509133,报名和培训地址:斗门区井岸镇井湾路686号斗门区工业学校。
    四、有关要求
    请各镇安监办(站)尽快督促本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相关从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参加本次培训。请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和相关持证人员认真配合此次换证工作。近期将开展一次持证上岗专项执法检查,对安全资格证书过期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来源: 日期:2008年08月05日 16:40
主办: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 承办:斗门区信息中心 电话:0756-5554649 E-mail:dmic@doume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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